一、组织领导
学院设立分流工作小组,负责组织、实施金融学院2023级大类招生专业学生分流工作,具体组成人员如下:
组长:彭红枫、吴红文
副组长:王倩、康亚通、李开传
成员:王俊籽、刘慧、刘立安、孟纹羽、梁巧慧、步晓宁、尹智超、李霞、王丽、邵珠建
二、分流原则
(一)专业发展与资源优化相结合。符合学校专业发展规划和学院专业发展规划要求;合理配置教学资源,提高教育资源利用效率,分流学生人数少于20人的专业,原则上暂停设置该专业班级。
(二)自由选择与规模控制相结合。在最大限度提高现有资源使用效率的基础上,给学生提供充分的选择机会;充分考虑师资力量、社会需求和专业布局的合理性等因素,推进专业结构优化和可持续发展。
(三)尊重意愿与成绩择优相结合。在总量控制下,依据学生志愿和学习成绩确定各专业录取名单。
三、分流名额与录取依据
(一)各专业分流名额
根据学校相关规定,结合学院各专业发展趋势、办学条件、教学组织、市场需求等因素,确定各专业录取名额。
具体名额如下表:
专业名称 |
预设分流名额(人) |
金融工程 |
20-145 |
投资学 |
20-45 |
金融科技 |
20-45 |
(二)录取依据
各专业按照“志愿优先,成绩排名”的原则进行录取。将所有学生的成绩按第一学期全部必修课程的学分加权平均成绩(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)从高到低排序(上述成绩相同者,依次按照高等数学Ⅰ、大学英语Ⅰ、会计学、政治经济学、中国近现代史纲要、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、大学生成长与发展指导Ⅰ(新生研讨课)、军事理论成绩从高到低排序),同一课程有多个成绩的取首考成绩。依据分流志愿和成绩排名确定各专业拟接收名单。因专业暂停或名额限制未能满足所填志愿的学生,调剂至大类中尚有空额的专业修读。从第二学年开始,学生进入分流专业学习。
四、工作日程
时 间 |
步 骤 |
主要工作 |
2024年 3月18日 |
方案报备 排名公布 |
1.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通过《金融学院2023级大类招生专业学生分流实施细则》; 2.工作小组向2023级同学公布《金融学院2023级大类招生专业学生分流实施细则》和第一学期全部必修课程的学分加权平均成绩及排名。 |
2024年3月 19日至25日 |
分流志愿填报 |
学生填报分流志愿表和在线报名表(二者所填志愿及顺序和各科成绩必须核对无误且保持一致,在线报名只能通过微信填写并只能提交一次),分流志愿表纸质版以班级为单位汇总给辅导员、教学秘书,提交学院专业分流工作小组。提交纸质版即为确认分流志愿。 |
2024年 3月26日 |
确定分流名单 |
学院专业分流工作小组按照录取依据、学生成绩及学生志愿,确定各专业学生分流名单。 |
2024年3月 27日至29日 |
分流名单公示 |
学生分流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。 |
2024年 3月30日 |
提交审核 |
学生分流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2023级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审核。 |
五、工作纪律
(一)分流工作应严格遵守学校和学院的相关规定,保证分流工作顺利进行,违反相关规定的,将依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。
(二)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,保证分流工作各环节责任到岗到人,对于失职渎职、徇私舞弊等违规事件,一律依法依规严肃处理,切实维护选拔工作公平、公正。
六、其他未尽事宜,由学院分流工作小组研究确定,本方案由学院分流工作小组负责解释。
金融学院
2024年3月17日